一 資料收集與使用目的
我們僅在必要時收集與提供僱傭服務、業務營運及法例要求相關的個人資料。資料將用於以下用途:
- 處理外傭聘用申請、續約、簽證及領事館相關手續
- 提供客戶諮詢、配對服務與售後支援
- 設計及推介切合閣下需求的產品與服務
- 遵守香港政府或監管機構之法定要求與指引
如未能提供所需資料,可能影響本中心開立服務檔案或履行法定責任。
僱主申請須知
助您順利聘用海外家傭 —— 由申請資格、入息證明到個人資料處理,一次過講清楚。
第一部分
根據入境事務處規定,申請人或家庭總入息須達港幣 $180,000/年(即平均每月 $15,000)。該門檻會隨法定外傭薪金調整。
入境處接納多元化財務證明,僱主可視乎個人情況提交以下文件。配偶收入可合併計算,附結婚證明即可。
| 證明類別 | 適用情況與文件建議 |
|---|---|
| 稅單證明 | 最新政府評稅通知書(最直接有效之證明) |
| 薪金紀錄 | 近半年銀行自動轉帳紀錄,連同聘用信或薪金通知書 |
| 現金行業 | 如的士司機、工程承辦等,可提交營業牌照、工程合約或帳冊佐證穩定收入(入境處保留最終審批權) |
| 物業租金 | 已於土地註冊處打釐印之有效租約 |
| 流動資產 | 近 3 個月定期存款、股票或基金投資證明(需具穩定性,非短期過帳) |
| 商業文件 | 獨資/合夥/有限公司之商業登記證、公司稅單、股東證明或周年申報表 |
| 代父母申請 | 若為退休父母聘用,僱主可作為擔保人,提交入息證明及親屬關係文件,並附上擔保書承諾承擔所有開支 |
第二部分
無需提供獨立房間,但須於固定空間內設置專屬床位,確保合理私隱與充足休息。
差餉單、水電煤帳單或已打釐印的租約,任一即可。
合資格公屋租戶可申請聘用外傭,惟須向所屬屋邨辦事處申請「暫住證」。申請時需帶備公證合約、租約副本及申請信。獲批後,外傭將納入家庭成員計算,總人數不可超過單位原核准配額。
第三部分
個人資料(私隱條例)
守護信任・透明合規 —— 我們如何保障您的個人資料
尚亞僱傭服務中心(「本中心」)嚴格遵守香港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。本聲明旨在清晰說明我們如何收集、使用、保護及管理閣下的個人資料。我們珍視閣下的信任,並承諾以最高標準守護您的私隱。本中心保留不時修訂本聲明之權利,建議閣下定期瀏覽最新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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閣下的資料將嚴格保密。本中心不會向無關第三方披露資料,惟在以下情況下可能作必要提供:
所有獲授權機構及員工均受嚴格保密協議約束,資料僅用於指定用途。
本中心或會使用閣下的聯絡資料,傳送與僱傭服務、合作夥伴產品(如家居、保險、健康服務)或慈善活動相關之推廣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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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私隱條例》,閣下有權:
行使查閱權時,本中心可能收取合理行政費用。本聲明不會限制閣下於條例下的任何法定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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